我国是世界较大的玩具制造国和出口国,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,近年来我国玩具行业出口均保持在250亿美元左右据统计,为稳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不过,由于欧美等玩具主要目标市场经济疲软,需求不振,通过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新的贸易保护手段应用逐渐扩散,与此同时,汇率变动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削减了产品利润,再加上行业标准相对滞后,我国玩具产品整体附加值较低,行业健康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。
据统计,2018、2019年,我国出口玩具接连遭遇国外退运375批,货值1240.96万美元;被欧盟RAPEX通报1067批,因小零件、邻苯、电玩具结构等原因多次被欧盟要求召回。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我国玩具出口或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,当务之急就是要帮助玩具企业熟悉规则流程,积极应对出口技术壁垒,把相关损失减少到较低。
出口玩具如何进行分类?
玩具品种繁多,分类方法不一。目前行业对玩具产品的分类较主要是按制作材料、产品功能、产品结构、制作工艺、适用对象等来划分。
1. 按制作材料分类。即以玩具产品的主要制作材料作为特征来分类,一般可以把玩具产品分为布绒玩具、竹木玩具、塑胶玩具、纸制玩具、金属玩具等。
2. 按产品功能分类。从物质结构和精神文化两个层面的使用功能入手,择其功能特征明显进行分类,一般分为电动玩具、声响玩具、遥控玩具、乘骑玩具、弹射玩具、模型玩具、娃娃玩具、手工制作玩具等。
3. 按产品结构分类。即以玩具产品的主体结构作为特征来分类,按产品结构分类较为细化,如弹射玩具可以分为蓄能结构和非蓄能结构;机动玩具中的惯性结构分为摩擦启动惯性、揿惯性和齿条拉动惯性等不同结构。
4. 按制作工艺分类。玩具产品的制作工艺是五花八门的,当某类玩具制作工艺的特征明显时才会当作分类依据,如搪塑玩具、吹塑玩具、印铁玩具、填充玩具等。
5. 按使用对象分类。玩具产品使用者的年龄跨度很大,按照成长阶段可以分为儿童、青少年、成年人、老年人等,儿童阶段又可以分为婴儿、幼儿、学龄前儿童和学龄儿童。
出口玩具如何对应海关编码?
随着玩具在当今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日益加大,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其发布的ISO 8124-1标准《玩具安全-*1部分:机械和物理性能方面的安全》中将玩具定义为:“设计或预订为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和材料”。各国也纷纷采用了这个定义,比如中国GB6675、美国ASTM F963、欧盟EN71系列、日本ST 2012等标准。
部分国家或地区还延伸细化了该定义,如欧盟2009/48/EC玩具安全新指令对玩具定义中增加“无论是否是**的产品”扩大了玩具的范围;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对儿童玩具定义为“为12岁以下的儿童设计的,在儿童玩耍时给儿童使用的消费品”扩大了适用年龄段。